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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休假
看了個談話性節目
談到夫妻間的相處
節目中有位蔡姓女律師說的話值得女性同胞們沈吟
她說:
結婚的前三年是熱情甜蜜期
三年後也許重心轉移也許妻子忙於小孩進入冷淡期
如果你的丈夫回家還會抱抱你
過馬路也牽你的手摟你的腰
那麼他在外面的女人叫「偷吃」
如果你的丈夫這麼基本的親蜜動作已經沒有
那麼他在外面的女人叫「外遇」
如果你的丈夫這麼基本的親蜜動作已經沒有
也不關心你的生活起居
卻三不五時要跟你炒飯
那叫「洩慾」
老婆們~~她說的有沒有道理?
自己檢視一下吧
套在男女朋友也適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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