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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休假

看了個談話性節目

談到夫妻間的相處

節目中有位蔡姓女律師說的話值得女性同胞們沈吟

她說:

結婚的前三年是熱情甜蜜期

三年後也許重心轉移也許妻子忙於小孩進入冷淡期

如果你的丈夫回家還會抱抱你

過馬路也牽你的手摟你的腰

那麼他在外面的女人叫「偷吃」

如果你的丈夫這麼基本的親蜜動作已經沒有

那麼他在外面的女人叫「外遇」

如果你的丈夫這麼基本的親蜜動作已經沒有

也不關心你的生活起居

卻三不五時要跟你炒飯

那叫「洩慾」

 

老婆們~~她說的有沒有道理?

自己檢視一下吧

套在男女朋友也適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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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羊咩咩的世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